各卖方会员、配送会员:重庆药品交易所将于2010年12月下旬正式启动药品上线交易,为保证交易顺利进行,根据《重庆药品交易所药品交收细则》第六条、第八条有关规定,现将卖方会员与配送会员建立配送关系的相关事宜通告如下:一、建立配送关系的时间请已注册的卖方会员、配送会员从2010年12月17日起登录交易系统(http://business.cqyjs.com)建立配送关系并进行产品委托。二、建立配送关系的注意事项(一)卖方会员和配送会员须及时建立配送关系,否则将影响正常交易。(二)卖方会员委托配送会员配送,其所选配送会员的配送范围总和应覆盖重庆32个配送片区。配送片区划分详见《重庆药品交易所关于电子挂牌交易药品配送片区划分(重庆)的通告》(交易所网站2010年10月8日登载)。(三)卖方会员和其委托的配送会员必须在交易系统相互确认后,电子委托配送协议才生效。(四)电子配送协议生效后,卖方会员应及时将产品委托给配送会员,并确保所委托的产品覆盖全部买方会员。(五)请卖方会员和配送会员按照《卖方会员配送关系操作手册》(见附件1)和《配送会员配送关系操作手册》(见附件2)进行相关操作。(六)系统处于运行初期,若操作有不方便之处,请广大会员谅解。我们将尽快调整完善。
重庆药品交易所
201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