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规范新药、参比制剂及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函(2023)44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公共服务事项(2024版)>的通知》(湘医保发〔2024)15号〕的相关规定,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了企业2024年5月1日至10日提交的新药及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类药品(以下简称“新药和过评药品”)的申报资料核验,且经省医保局复核。现将符合新药和过评药品申报要求的药品(详见附件1)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期为2024年5月21日至27日。如无异议的,公示期结束后,将符合要求的产品纳入我省挂网药品目录,并标识为“新药”、“参比制剂”或“过评药品”,供医疗机构采购并执行新的挂网价格。如有异议的,企业应于5月27日17:00前,使用账号登录湖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通过“申投诉管理”模块进行申诉或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二、浙江尔婴药品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所申报产品(详见附件2),因拟挂网价格过高,暂不纳入公示目录,企业需按照要求填报《药品价格信息表》(详见附件3),待省医保局核定挂网限价后再按相关政策处理。《药品价格信息表》需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交至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0室。
三、广东金城金素制药有限公司等企业所申报23个药品(详见附件4),因申报资料不全或资质不符合要求等原因未通过核验,可在下一申报周期内补充相关资料。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