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4-07 10:00:00,更正为:2025-04-21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4-07 10:00:00,更正为:2025-04-21 10:00:00。
更正事项一: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中“(一)质量要求”第1点更正为:“★1.投标人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四川省中药材标准》(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中药饮片卷)》(2020年版)及《四川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5年版)标准执行。对特许生产和经营的中药饮片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在履约过程中,因国家或地方标准发生变化,应按新标准执行,新标准中未全部涵盖本次采购的所有清单内容,如原标准中对新标准未涵盖的产品有具体标准要求的,原有标准未废止可继续按原标准执行。
中药饮片炮制规格应依照我院用药习惯和招标要求执行;药材不得出现虫蛀、霉变、走油酸败等现象。有效成分、含水量、杂质、灰分、非药用部位、辅料、重金属含量、农药残留量等应符合标准要求;饮片外观整洁,不得出现碎颗粒太多的情况。
中药饮片必须包装严密,包装袋(箱)应干净、结实、无破损、封口严密,方便储存、运输和使用。供货时投标人应根据医院用药习惯和实际需求按照3g/5g/10g/15g等规格进行包装,包装和标签应符合《中药饮片标签管理规定》。小包装色标需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定的色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