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42号)相关要求,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以下简称“第九批国采”)首年采购周期从2024年3月30日零时起执行,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广州平台”)现将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广东省备供企业供应品种、广东省第二备供企业供应品种在新交易采购模块进行挂网,详情如下:
一、挂网药品范围
第九批国采广东省备供企业供应品种、广东省第二备供企业供应品种(附件)。
二、建立配送关系
请第九批国采广东省备供、第二备供的药品生产企业,根据第九批国家集采备供清单(见附件),登录系统新交易采购模块,选择来源为“第九批国家集采(非中选)(备供)、第九批国家集采(非中选)(第二备供)”的药品建立配送关系。
三、签订三方合同
采购方发起三方合同后,相关生产企业和配送商应及时登录系统完成三方合同的签订。
四、其他事项
(一)在广州平台已挂网药品中与第九批国采中选药品同通用名、同剂型的非中选药品,请留意平台后续通知,参与非中选药品联动价格确认工作。
(二)各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如有异议,请通过“救济渠道”模块发起“采购交易”类别的申(投)诉。
联系电话:020-28866406(业务咨询);020-28866470(技术支持)
特此通知。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