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医保发〔2018〕17号)文件要求,现将阿扎胞苷等17种抗癌药实行直接挂网,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阿扎胞苷等17种抗癌药纳入谈判采购目录,以“医保支付标准”为采购价格,全省各级公立医院通过江西省医药采购平台自主采购。规定的“医保支付标准”有效期截至2020年11月30日,有效期满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二、阿扎胞苷等17种抗癌药的生产企业,请及时选择配送企业,协调货源,保证医疗机构在10月31日起按医保支付标准正常采购相关药品。
业务咨询电话:0791-8813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