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正骨医院双香贴膏委托加工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所属行业为: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正骨医院双香贴膏委托加工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 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要求提供《投标函》。
(3)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具有橡胶贴膏剂生产范围),提供证书复印件。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正骨医院
地 址:东风中路449号
联系方式:612518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芊芊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内15栋之一3楼
联系方式:020-855570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020-85557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