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商:
经省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于10月30日开始进行2009年竞价议价目录品种面对面谈判工作,根据《2009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将有关谈判事宜通知如下:
一、谈判品种范围
(1)同竞价组内只有两个生产商报价,报价之比两倍或以上的品种。
(2)“报价及竞价入围规则”中规定无法作报价限制要求的品种。
(3)没有报价限制要求的自主创新的新通用名品种、国家一类药(其中化学一类药品种根据药品生产批件的具体注册分类标注,如1.1类、1.3类等)和二类中药、国家保密处方药品、国家科技奖二等奖以上药品、863项目研究结果品种以及市场调节价专利药。
(4)不接受2008年入围价或新报名的捆绑大输液品种。
二、谈判及签到时间
谈判时间:2009年10月30日~11月4日,共6天。
签到时间:上午8:30开始签到,下午13:00开始签到,附件所有序号即为当天各组顺序,生产商可根据本企业谈判品种的排序情况安排签到时间。(具体品种谈判时间及谈判顺序详见附件)
三、谈判地点
广州市先烈南路华泰宾馆三楼
四、生产商谈判代表要求
参加面对面谈判的生产商代表由1~5人组成,并持有企业委托授权书(加盖企业公章),授权书须明确其中一人为授权代表,并附授权代表和其他谈判代表身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委托授权书于企业签到时递交,授权代表和其他谈判代表均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生产商在谈判现场提交的最终报价表须授权代表当场签字确认。
同一生产商如果有多个谈判品种时,必须为每个谈判品种逐一出具委托授权书(即一份委托授权书只能对应一个品种),按照相应品种参加面对面谈判的时间和组别,在签到时分别递交。同一生产商不同谈判品种的授权代表可不同。
五、谈判相关材料准备
根据《2009年广东省医药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规定,参加面对面谈判的品种必须提交谈判参考依据(详见附见2和附件3,加盖企业公章,一式八份),并须携带实物样品一套到谈判现场(如已按照2009年10月14日《关于递交含附加装置品种及预充式品种样品的通知》递交了样品的无需重复提供)。
以上谈判参考依据由企业谈判代表进入谈判现场后直接提交给现场工作人员,谈判结束后,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留存企业谈判参考依据一份,其余七份谈判参考依据及实物样品由企业自行带回。
不准备或不按规定要求提供谈判参考依据和实物样品,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负。
六、注意事项
(一)根据《2009年广东省医药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规定,不参加面对面谈判的品种,视为自行放弃入围资格。请生产商务必按规定时间参加谈判,不谈判或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谈判,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负。
(二)生产商谈判代表签到后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到指定地点等候,没有工作人员带领,不能擅自进入谈判现场。
(三)生产商严格对应分组情况参加谈判,不得自行调整谈判组别和顺序。
(四)谈判代表一经指定,在谈判现场不得变更。
(五)委托授权书除法人代表签字外,其余信息原则上均要求打印,手写无效。
附件一、2009年面对面谈判时间安排表(仅公示代表品)
附件二、国产品种谈判参考依据
附件三、进口品种谈判参考依据
附件四、2009年面对面谈判代表授权书
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