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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志康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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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配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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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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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品质应符合采购文件中的分类,且不次于市面同价位中药饮片的品质,医院指定专人负责对中药饮片进行全面质量检查,重点抽查易霉变、虫蛀、结串、走油的品种。供应商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四川省中药材标准》(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中药饮片卷)》(2015年版)及《四川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5年版)标准执行,若在合同执行中有新标准施行,则按新标准执行合同。对特许生产和经营的中药饮片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
2.中药饮片炮制规格应依照医院用药目录和采购要求执行;药材不得出现虫蛀、霉变、走油酸败等现象。有效成分、含水量、杂质、灰分、非药用部位、辅料、重金属含量、农药残留量等应符合标准要求;饮片外观整洁,碎颗粒标准按药典或其他标准执行;中药饮片必须包装严密,需达到以下基本要求:包装袋(箱)应干净、结实、无破损、封口严密,方便储存、运输和使用,在每件包装上须注明:品名、数量、产地、批号、生产日期、质量合格标志。小包装色标需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定的色标要求。
3.每批次药品都须提供质量检测报告。
4.发现有包装破损或其他质量不合格情况应在24小时内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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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合同一年一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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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实际购货计划分期分批按时供货,紧急供货需求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4小时内完成供货,一般供货需求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48小时内完成供货。成交供应商节假日期间亦照常配送。成交供应商交付的货物的产地、质量、包装、有效期等均应符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
2.采购人组建中药饮片验收小组,负责对中药饮片进行全面质量检查,重点抽查易霉变、虫蛀、结串、走油的品种,对质量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四川省中药材标准》(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中药饮片卷)》(2015年版)及《四川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5年版)要求的,予以退货处理。若发现相同饮片品种不符合要求三次,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品种或终止合同。
3.成交供应商应配备足够数量的饮片,按医院下达计划,提供饮片品种、规格和数量,务必在要求的时间内运至医院指定地点。
4.供应商或所投生产厂家需具有标本室或留样室,质检设施完备。
5.采购人将采取保留部分样品、多人验收、定期抽查等措施以确保饮片质量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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