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海关技术中心对物资采购管理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的原则,现面向重庆海关技术中心药品试剂耗材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H-2020012)的中标供应商通过询价方式采购下列货物及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踊跃报价,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1年重庆海关技术中心药品试剂耗材批量采购询价。
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及自有资金。
三、产品名称、规格及要求
详见附件《2021年重庆海关技术中心药品试剂耗材询价采购报价表》(以下简称“报价表”);报价表分1.标准物质和质控样2.理化普通试剂3.理化普通耗材4.理化仪器耗材5.生物试剂耗材五个类别。
供应商应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在满足供应商资质条件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询价项目一次报出不得变更的价格,(报价有效期至2022年1月31日及以上)并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
四、报价方式及截至时间
1、报价方式: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征求报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并按要求逐项填写附件《2021年重庆海关技术中心药品试剂耗材询价采购报价表》,随后在截至时间内将填写完毕的报价表(盖单位鲜章)进行密封并递交到下列指定地址,同时发送电子版至下列指定的Email邮箱。
2、报价文件递交地址及Email邮箱:
邮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8号;
Email: chenlin8271@dingtalk.com;keyao6536@dingtalk.com。
3、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月29日24:00。
五、其他有关规定
1、本次询价采购所含质量标准/技术参数为基本技术参数及要求,供应商须全部满足并对商品性能指标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正品(包括零部件),并完全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附正品说明、合格证;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所包含的知识产权属于供应商所有或供应商已获得第三方的合法许可,并保证采购人合理使用全部商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2、本次询价采购是重庆海关技术中心药品试剂耗材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署的采购合同的补充,有关产品质量要求、验收方式、交货方式、双方权利与责任、违约责任等均以该合同约定为准。
3、在2020年已有批量采购报价的产品,若未重新报价,继续执行保持批量采购名录,执行原有的批量采购协议价格和协议期限;在2020年已有批量采购报价的产品,若此次询价有相同质量且报价更低的产品,技术中心将以此次询价结果纳入批量采购产品名录。
4、本次询价中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产品和同一品牌规格的产品,报价明显高于2020年采购价格的,将不纳入批量采购产品名录。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林;
电 话:13983398271;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8号。
附件:2021年重庆海关技术中心药品试剂耗材询价采购报价表.xls(请符合资质供应商与联系人获取文件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