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药招〔2023〕177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第九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部分品种第二备供企业申报确认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将相关产品及企业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20日17时。
二、申诉和澄清
(一)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报送材料进行申述和澄清,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述和澄清材料加盖企业公章,以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三)材料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申述和澄清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邮件名称统一为企业名称+资质信息变更公示澄清(申诉)材料。
三、报送地址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