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工作安排,现对部分符合挂网条件的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及生产企业公示如下(附件)。如有异议,请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投)诉,材料应为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批复、说明、官网截屏等,若材料出现无法辨识或伪造等情况,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公示无异议后,将在省药采平台挂网交易。
公示时间:2020年6月11日至6月17日
受理时间:2020年6月11日至6月17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邮箱:hbybcgzx@163.com
附件:过评药品挂网公示情况表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