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第二标段中药煎剂供应及配送服务(含中药煎剂、熬膏、浓缩汤剂、合煎颗粒、单方制丸等服务)
服务范围:根据中药饮片临床实际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供应所需合格的中药饮片,利用企业生产、加工和信息技术,提供处方的代配、代煎、熬膏、磨粉、制丸等加工服务,并将加工好的膏、丹、丸、散、汤等中药配送至医院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中药代加工服务应符合《药品管理法》《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等现行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及要求进行,并且符合医院相关的质量控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中药饮片代煎服务应严格按照《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等要求执行。配备的设备、包装材料须符合《中药煎药机》《中药汤剂包装机》等行业标准。场地、环境和人员资质须符合相关要求。(提供相关图片证明材料)。并且为本项目配备与业务量相匹配的场地、设施设备及服务人员。
服务时间:3年(自合同签订的起止之日为准)或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则合同终止。
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