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区直及解放军、武警部队驻桂医疗机构:
经咨询专家、征求有关医疗卫生机构意见,自治区药品集团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遴选确定了第一批广西药品集团采购目录(见附件1)。现就组织填报药品采购量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填报单位
加入药品采购集团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
二、填报方式及报送时间
以2017、2018年度的实际采购量为基础按附件2要求填报承诺采购量,并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同时上报:
一是设区市医疗保障局按附件2格式汇总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承诺采购量,以市为单位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在2019年8月12日前上报承诺函;区直及解放军、武警部队驻桂医疗机构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按上述时间要求直接上报承诺函。报送地址为:自治区药品集团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南宁市星湖路35号,邮编530022);
二是各医疗卫生机构同时登录“广西药品集团采购服务平台”(域名:www.gxgpo.com),按照平台操作说明填报采购量,并打印承诺函。承诺函盖章后,在平台上传盖章扫描件。
三、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公立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组织精干力量,责任到人,确保按时高质量上报采购量。
附件:1.广西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第一批)
2.药品采购用量承诺函
联系电话: 0771-5727656(工作小组办公室)
0771-5897095、5897096(服务平台)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集团
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