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海关总署2020-2021年出入境预防接种疫苗公开招标(第二批)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hgcg.customs.gov.cn/hgcg/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G20GK-A0000-D067
项目名称:海关总署2020-2021年出入境预防接种疫苗公开招标(第二批)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品目 | 货物名称 | 数 量 (支)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主要技术要求 |
1 | 1 | 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预充式0.5ml | 9620 | 详见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书 | 海关指定地点 | 技术指标详见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书 |
2 | 2 | 流感病毒裂解疫苗/预充式0.5ml | 16530 |
3 | 3 | 重组乙型肝炎疫苗20ug(非预充) | 1900 |
4 | 4 | 重组乙型肝炎疫苗20ug(预充)(进口) | 1780 |
5 | 5 | 重组乙型肝炎疫苗10ug(进口) | 940 |
6 | 6 | 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进口) | 1526 |
注:1.针对同一包,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无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本项目将对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打分。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评审时其投标报价不予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2、开标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从采购机构在本公告中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机构。4、其他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04、05、06包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3)投标人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规定的疫苗生产企业;投标人包括:①依法取得疫苗药品注册证书和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疫苗生产企业;②向我国出口疫苗的境外疫苗厂商指定的在我国境内的代理机构;③进口疫苗由境内的疫苗生产企业分包装的,投标人还包括该境内的疫苗生产企业。(4)境内的疫苗生产企业应具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覆盖投标产品)、投标产品的GMP认证证书和药品注册批件;境外疫苗厂商指定的境内代理机构应经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覆盖生物制品)、GSP认证证书、投标产品的进口药品注册批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13日 至2020年08月2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hgcg.customs.gov.cn/hgcg/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A座906会议室(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铁十号线健德门站D口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A座906会议室(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铁十号线健德门站D口出)
联系方式:吕先生 程先生 010-65194838 010-65194784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先生 程先生
电 话: 010-65194838 010-65194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