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用药需求,根据《2011年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和《2011年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挂网限价采购规则》等文件精神,对部分药品采取挂网限价方式采购,属于挂网限价采购范围的药品通过专家遴选产生了挂网限价采购目录,经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现予以公布(见附件1)。
属于挂网限价采购药品目录的产品由供应商提出挂网申请(具体格式详见附件2),承诺以不高于挂网限价供应产品,同时提供企业和产品的相关资料,具体所需递交资料要求详见《2011年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招标文件》中1.4.1投标人主体册和1.4.2产品资料册的装订要求,已在2011年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通过投标人主体册和产品资料册审核且资料在挂网限价采购资料截止日之前仍未过期的可不再重复递交。企业递交申请填写的“申请挂网价格”折算成最小制剂单位价格不得高于附件表格所列“最小制剂单位挂网限价”
省药械采购中心收到申请后,对所交申请和资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和资料将对供应商提出澄清要求,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澄清要求予以响应。经审核,符合挂网限价采购条件的产品在统一选择配送商后实行挂网限价采购。
申请和资料递交截止日为2011年11月10日。挂网限价采购周期与2011年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一致。
省药械采购中心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机场路137号(转工农路中段)
咨询电话:0571-86401737、86401796
附件1:《2011年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挂网限价采购目录》
附件2:《2011年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挂网限价采购申请》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