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阳光挂网动态调整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现将药品阳光挂网动态调整相关品种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0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23日
二、公示内容
(一)申报的产品信息和价格,符合申报要求和动态调整相关规则的,予以调整,包括更新挂网价格和调整挂网目录,产品详见附件1。
(二)申报结果不符合挂网目录调整规则和未响应本次动态调整的已挂网产品,维持原挂网结果。
(三)不符合本次动态调整申报范围的产品,按审核不通过处理,企业可登录“药品基础库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四)“药品基础库系统”中现产品信息审核状态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产品(详见附件2),需在2020年12月23日前,依据审核意见修改并补充提交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告,未按时响应的,按审核不通过处理。
(五)属于动态调整第二阶段,未按要求补充产品信息的产品(详见附件3),从省平台交易产品列表中剔除。
(六)申请撤标的产品(详见附件4),自公告之日起,两年内不接受挂网申请。
三、申诉与投诉受理
(一)递交方式和要求
1、采取现场实名递交纸质材料的方式,需携带法人授权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2、投诉遵循“谁投诉,谁举证”的原则,对未提供举证材料的按无效投诉处理。
(二)受理地点: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大厅5号、6号窗口
(三)联系电话:029-88661243 029-88661244
附件. 1、按动态调整规则予以调整的产品公示表
2、需修改或补充材料的产品表
3、未补充产品信息予以剔除的产品表
4、申请撤标的产品表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