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商、配送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撤销政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台湾)生产的头孢噻肟药品中标零售价格的函》(桂价医函〔2014〕855号)文件,从2015年5月1日起停止了政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台湾)生产的注射用头孢噻肟钠(0.5g和1.0g)网上交易资格。2015年5月29日,自治区物价局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公布废止药品价格文件的通知》(桂价医〔2015〕58号),明确自2015年6月1日起,《关于核定2010年度第一批全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标品种采购零售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医〔2011〕50号)等文件废止。
鉴此,经企业申请,现就拟恢复政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台湾)生产的注射用头孢噻肟钠(0.5g和1.0g)网上交易资格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5年6月24日至6月30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生产商或配送商的被授权人以书面形式(加盖鲜章)将申诉材料及相应的证明文件递交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二楼前台,逾期不受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