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招标项目
1.2项目编号: YTYY-20181030-FW034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营运的独立法人机构;
3、投标人必须具备院内公开采购项目的经营资格;
4、投标人必须是信用良好的诚信状态;
5、厂家或代理商提供的中药配方颗粒必须符合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
6、生产产家必须是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厂家之一;
7、厂家或代理商提供的中药配方颗粒必须获得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广东省医疗机构推广试用同意的批复。
8、投标人2年内未因违规经营假劣药品而受到处罚,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记录及其他严重违约、违法情形。
9、投标人能为医院发展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对于供应的中药饮片质量问题引起的纠纷能提供技术支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9日(不含节假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到盐田区人民医院门诊楼5楼药剂科中药房报名,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参加院内公开采购的须提供法人证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非法人参加院内公开采购的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产品代理授权书(供应商为制造商除外);
4、供应商须提供“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与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经营许可范围一定要与所投产品注册分类目录相符,否则无效)。
5、提供生产厂家“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与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6、药品生产许可证及GMP证书
7、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生产批文
8、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该中药配方颗粒在广东省医疗机构推广试用的批复
9、提供该中药配方颗粒其他单位的购销合同复印件。
10、提供企业信用良好的诚信状态证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诚信网截图,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上述资料需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简单装订。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地点:盐田区人民医院门诊楼5楼药剂科中药房
电话:25215352
联系人:王桂媛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医院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