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用量小药品生产企业:
由于受分类采购规则所限,部分用量小药品省、市级入围价格存在虚高及质量层次间价格倒挂现象。根据中共江苏省纪检委、江苏省卫计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统一要求,落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纠正价格偏差,经研究决定,我市对132个用量小产品重新制定了上限价,现予以公布,请各相关企业参照新公布的上限价重新报价(逾期报价或未重新报价均视同放弃报价),并请于2018年5月16日12:00时前以函件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以PDF文档发送)回复确认。邮箱: 631349472@qq.com;传真:051385598858。
附:南通市132种用量小药品上限价目录
南通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