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药品供应商:
我院拟对注射用苯唑西林钠进行公开询价,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注射用苯唑西林钠询价项目。
二、项目要求:
1、药品名称:注射用苯唑西林钠。
2、规格:0.5g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询价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其配送、管理、物流能力足以保障该药品的供应;
2、所报药品必须在四川省《药品(疫苗)集中采购交易系统》平台挂网并且符合“两票制”相关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只允许一个子公司或分公司参加报价。
四、报价要求
1、报价人对本次询价药品进行相应品规单独报价。所报价格应包括货物成本、运输、人工、检测、培训、利润、税金等不可预见措施所有费用。
2、所报药品必须在四川省《药品(疫苗)集中采购交易系统》上挂网并且符合“两票制”相关规定,且报价供应商须提供生产企业出具的配送广元市中心医院的产品授权委托书;
3、所报药品必须在四川省《药品(疫苗)集中采购交易系统》上属于挂网品种,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国家基药、川产、国产及中标品种、挂网限价药品,医院最终采购价不高于挂网限价;
4、询价项目的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5、报价人应提供所报药品价格依据、证明材料。
五、报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第三条中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2、报价公司代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3、法人代表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提供对所报价药品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1份;
5、报价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6、报价人提供所报药品价格依据、证明材料;
7、报价供应商须提供生产企业出具的配送广元市中心医院的产品授权委托书。
以上材料除要求提供原件的以外,其他资质可提供加盖报价公司鲜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用文件袋密封。密封文件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地址。并在密封处加盖报价公司鲜章。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1日12点(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谈判地点:广元市中心医院行政楼三楼物资采供科会议室。
九、本次公开询价在广元市中心医院官方网站、广元市中心医院药品配送QQ群内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元市中心医院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井巷子16号
联 系 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839-3220731
监督电话:0839-3231020(院纪委)0839-3222256(院办)
物资采供科
2020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