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中业绩更正为“提供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销售的类似项目业绩,每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得2分,最多得6分。”
2.价格扣除计算公式更正为:价格扣除1=(1-响应报价)×10%。
3.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对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进行价格折扣,价格扣除计算公式更正为:价格扣除2=(1-响应报价)×20%。即评审价=1-响应报价-价格扣除1-价格扣除2
具体更正内容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