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范围
(一)县级县以上医疗机构【含公立县级县以上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其他(隶属央企/国企等)医疗机构】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申请领取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系统(县级县以上医疗机构)账号。
(二)零售药店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申请领取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系统(县级县以上)账号。
(三)配送企业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申请领取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系统(县级县以上)账号。
(四)投标企业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申请领取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系统账号。
二、账号办理所需资料
(一)医疗机构(说明:加盖医疗机构鲜章)
1.云南省交易系统账号申请表(医疗机构)。(详见附件1)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二)零售药店(说明:加盖零售药店鲜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详见附件2)
2.云南省交易系统账号申请表(零售药店)。(详见附件4)
3.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
(三)配送企业(说明:加盖配送企业鲜章)
1.配送企业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详见附件2)
3.配送服务承诺函。(详见附件3)
(四)投标企业(说明:加盖投标企业鲜章)
1.投标企业营业执照、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详见附件2)
三、办理流程及时间
医疗机构、零售药店、配送企业和投标企业可通过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系统V4.0的"在线注册账号"功能自行申请相应账号。具体操作及所需资料附件均在注册页面的注意事项及操作手册中下载。
账号注册5个工作日后,在账号注册查询页面查询账号及初始密码。
注意事项: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系统(县级县以上),医疗机构不进行统一结算,无需向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汇款。
四、特别说明
因未上传《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而被注销账号的配送企业,请按以下要求重新申请账号:
1.关于因未上传《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而被注销账号现重新申请账号的情况说明(格式自拟,内容还应包含企业原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配送企业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
上述资料请原件扫描至ynscgpt@vip.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药品交易系统重新申请账号+单位名称”。
所传邮件若未标明主题导致所发邮件未查询到,企业后果自负,中心将在受理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
五、联系地址及电话
技术支持电话:0871-65379183
药械采购科联系电话:0871-65353103、65357873
药械采购科联系地址: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六楼610室或6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