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2014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要求和工作部署,决定于12月19-28日开展福建省2014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药品网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通过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心(简称采购中心)资格审查合格且已办理数字证书,未有因违规违约被取消报名资格的申报企业均可进行药品网上申报。
二、申报药品
申报药品必须在《福建省2014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内,且必须是有效注册、合法生产和经营的。申报药品须经采购中心审核,凡审核通过的药品即可参加我省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省属医疗机构的议价和采购,具体目录详见福建省药械集中采购网(简称“采购网”,www.fjyxcg.gov.cn)。
三、申报方式
(一)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无需递交纸质材料。
(二)申报企业凭数字证书登陆系统进行申报,具体操作见采购网内操作说明。
四、申报系统开放时间
时间:2014年12月19日15:00-12月28日17:30
电话:0591-87279375 0591-87279128(传真)
五、注意事项
申报企业授权的申报人应严格按照药品申报操作说明进行药品申报和递交资料,并对申报品种及递交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采购中心将对所有申报品种及递交的资料进行公示和同步审核,如果发现有不如实填报品种或递交不实资料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报人自负。
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心
201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