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非中选药品挂网价申报结果公示期内申(投)诉情况,按照《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医保配套措施的实施意见》(鄂医保发〔2019〕64号)和申(投)诉管理相关规定,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及调整支付标准和挂网价格的,相关企业须登录系统确认,过期未确认的视同确认。
二、涉及申报限价调整且前期未申报挂网价格的,相关企业可登录系统申报挂网价格。
三、时间和方式:2019年12月5日-8日,12月8日17:00关闭系统。湖北省药品采购准入系统(网址“www.hbjgzc.com:801”)。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