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招标文件详细评审的部分评审标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6-02 09:30:00,更正为:2023-06-12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6-02 09:30:00,更正为:2023-06-12 09:30:0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307室(注:此地点为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在线提交,网上远程开启解密),更正为: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313室(注:此地点为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在线提交,网上远程开启解密)。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307室(注:此地点为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在线提交,网上远程开启解密),更正为: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313室(注:此地点为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在线提交,网上远程开启解密)。
1、原招标文件的第四章评标第三条第3款技术部分“检测能力”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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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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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能力 (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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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实验室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CNAS实验室认证,根据所能检测的药品类检测项目数情况: 药品类检测项目大于等于60项的,得5分; 40-59项的,得3分; 21-39项的,得1分; 20项及以内的,得0.5分; 没有不得分。 提供有效的具有CNAS标识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及其附表关键页(复印件)。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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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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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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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能力 (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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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如所投产品为多个生产企业生产的,以供货占比最高的生产企业为准;如供货占比最高的生产企业有两家或以上的,以其中检测项目较多的生产企业为准)的实验室(或检测中心等类似机构)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CNAS实验室认证,根据其所能检测的药品类的检测项目数量情况: 大于等于60项的,得5分; 40-59项的,得3分; 21-39项的,得1分; 20项及以内的,得0.5分; 没有不得分。 提供有效的具有CNAS标识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及其附表关键页扫描件证明。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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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招标文件的第四章评标第三条第3款技术部分“科研实力”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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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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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实力 (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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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中药配方颗粒”类产品获得过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的得5分,省级科技进步奖的得3分,市级科技进步奖1分,没有不得分。只按一个最高奖项得分,不重复计算。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上体现“中药配方颗粒”类的相关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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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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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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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实力 (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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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如所投产品为多个生产企业生产的,以供货占比最高的生产企业为准;如供货占比最高的生产企业有两家或以上的,只计算其中一家生产企业,不重复得分)在医药方面获得过政府部门颁发的: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得5分,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得3分,市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同一产品或项目按最高分值计算,不重复得分。需提供获奖证书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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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26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道北1838号
联系方式:020-62787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4楼408室招标四部
联系方式:020-66341984、66341914、663417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伟广、陈芳、肖巧云、袁颖怡(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到gdmeetc5@126.com咨询,我司会及时回复)
电 话:020-66341984、66341914、66341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