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水平,缓解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矛盾,保证群众基本用药,根据《关于印发<无锡市短缺药品储备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锡卫药政﹝2017﹞21号),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物价局共同成立无锡市市级短缺药品储备保障工作小组,决定在全市大型药品流通企业中遴选产生若干家市级短缺药品承储企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通过公开遴选,确定规模较大、管理先进、诚信经营的药品流通企业为市级短缺药品承储企业,保障全市短缺药品有效供应。
二、承储条件
1. 在本市承担药品配送的流通企业。
2. 具规模的药品配送企业且服务优、诚信好。
3. 有大局意识、奉献精神,愿意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流通企业。
4. 具备短缺药品承储应急预案。
三、提供材料
参加遴选的流通企业应根据要求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一)企业资质类相关材料
1. 《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印章,原件备查。
2. 2015、2016两年企业盈利情况。
要求:提供公司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印章。
3. 现代化仓储信息管理系统(WMS)、药品仓储自动温湿度监测系统、无线射频系统(RFID)等现代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情况。
要求:提供项目建设及验收等相关证明材料。
4. 企业近三年诚信经营,无重大违法失信情况。
要求:提供企业信用审查报告等相关材料。
5. 具有完善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企业经营相关材料
1. 2016年企业销售情况。
要求:提供相关报表,加盖单位印章。
2. 企业经营品种情况。
要求:提供企业经营品种数量、品规数量等相关书面资料,加盖单位印章。
3. 医药物流中心仓库面积。
要求:提供相关书面资料,供相关部门核查。
4. 2016年度医疗机构网上采购配送率。
要求:提供相关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印章。
5. 2016年度配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数量。
要求:提供相关医疗机构名称等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印章。
(三)其他材料
1. 材料真实性承诺。
要求:书面承诺,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印章(格式见附件1)。
2. 2017年短缺药品企业储备目录
要求:企业根据自身承储能力和优势,填报能提供储备的短缺药品品种目录(附件2),请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3. 联系人资料。
要求:提供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箱。
以上材料请申报企业于8月1日前提交至市卫生计生委,一式三份,原件备查。
联系人:市卫生计生委药政处:叶志超;电话(传真):81822059;电子邮箱:wxwsyzc@163.com。
附件:1. 提交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 2. 无锡市短缺药品目录(2017版).xlsx
无锡市市级短缺药品储备保障工作小组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