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18〕9号)相关规定和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工作安排,现开展2020年度采购周期竞价等药品入市价确认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市价公示及确认药品范围
已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产品基础信息和资质信息的竞价等药品。
二、入市价产生原则
(一)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防治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免费用药、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计划生育药品等按国家有关规定采购。
(二)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谈判品种、竞价采购药品和当期采购周期内新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且直接挂网采购的药品以全国最低省级中标价与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上一采购周期成交价两者之间的低值作为入市价,如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上一采购周期无成交价,则入市价为全国最低省级中标价。
(三)直接挂网采购药品(不含当期采购周期内新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和临床必需且采购困难药品不设入市价。
(四)按前述(一)、(二)规则无法计算入市价,但同质量层次同通用名、剂型、规格药品有入市价的药品品种,取同质量层次同通用名、剂型、规格药品的入市价最高值作为该药品品种的入市价。
(五)入市价按最小制剂单位计算,其中口服制剂以最小单位(片、粒、丸、支……)计;注射剂以支(瓶)计;大容量注射剂以瓶(袋)计;外用制剂中的凝胶剂、滴眼剂、滴鼻剂、滴耳剂、软膏剂、眼膏剂、喷雾剂、气雾剂等以支计。
(六)所有品种入市价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即0.0001),如超出小数点后4位,则四舍五入。
(七)入市价使用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八)同一生产企业、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但不同包装规格的报名药品,采集该药品不同包装规格(含未在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报名的包装规格)中仍在执行的最小制剂单位的最低价格。
三、查看及操作方法
请各有关单位在2021年1月8日17时前请登录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进入“分类采购”子系统“信息公示及公布”模块进行入市价确认工作。
如同意确认竞价等药品及其入市价的,请点击“确认”,不同意的请点击“放弃”。对竞价等药品及其入市价有异议的可提交申(投)诉,逾期未操作的将视为同意。
四、其他事项
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不接受现场递交纸质申(投)诉材料 ,请按要求在网上提交材料。
咨询电话:(020)28866465。
特此通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