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4〕219号
有关药品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胰岛素接续集采等5个批次中选结果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4〕218号),现将国家组织胰岛素接续集采等5个批次中选(备选)药品维护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6月7日-12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登录中心医药采购系统—申投诉子系统—申投诉管理-产品质疑目录,选择相应目录,填写质疑信息。
请企业认真核对供应清单产品信息与维护的产品信息是否一致,产品代码是否有误。
2024年6月7日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