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申报人:
由于新旧平台切换原因,造成2009年12月22日《关于云南省2010年非基本药物网上限价采购目录公示的通知》中有一部分数据未能与新平台中各企业申报的数据对应。现将未能对应的数据(见附件一)公布,请各企业自行核对本企业数据。核对的数据按附件二的表格格式填写,表格内容按附件一相应内容复制。请仔细核对附件一的单位(单位应为最小包装单位),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附件一中的内容,特别是通用名、规格及系数,必须与平台中维护的数据一致。产品流水号请填写新平台中申报产品时生成的产品流水号,没有流水号(核对不上的数据)的流水号栏为空。附件二表格中必须填写申报企业名称与申报企业编号(新平台中为企业生成的统一编号:生产企业以“S”开头,经营企业以“J”开头,进口产品一级总代以“JS”开头)。
核对后请将附件二通过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到邮箱:yninfocenter@126.com。
请尽快核对,以便于进行入围产品确认工作。
附件一: 未对照非基本数据.xls
附件二: 填报核对数据.xls
云南省卫生信息中心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