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相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恢复银杏叶制剂在线交易资格有关事宜的批复》(浙药采办发〔2015〕19号)规定,对企业已提交申请,且提供了企业属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关于其银杏叶制剂质量情况的说明和该省省级药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书(包括原料和制剂)的产品,恢复其银杏叶制剂的在线交易。决定即日起恢复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银杏叶制剂的在线交易资格(具体产品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恢复在线交易的银杏叶制剂产品目录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