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关于转发新冠病毒感染着居家治疗指南的通知》《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商请做好新冠肺炎相关治疗药物和试剂挂网等工作的函》等文件要求及上级相关部门工作安排,现对在上述文件文件明确的相关药品目录内而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未挂网的药品予以紧急挂网。
一、紧急挂网药品
本次紧急挂网药品:清肺排毒颗粒、地喹氯铵、散寒化湿颗粒、连花清瘟胶囊。
二、申报流程
(一)办理CA数字证书
未办理CA数字证书的企业,可登录"西部CA数字证书在线自助办理系统"(https://online.cwca.com.cn/)办理或前往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现场办理,已经办理过的企业请确认CA数字证书在有效期内。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8600271-1;CA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65号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13层1303室。
(二)信息录入
企业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宁夏医药采购平台"(http://218.95.167.45:6105/std/login.html ),点击“药品基础库"维护药品信息和企业信息,保存提交;"药品基础库"审核通过的产品可在"药品分类采购"项目申报价格。
(三)价格监测
本次紧急挂网药品,鼓励相关企业自主报价直接挂网,“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对挂网药品价格进行监测,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将会加大监管力度。
三、联系方式
医药招标采购科:0951-6891057 6891095
平台技术支持:0951-6891069
CA技术支持:4008600271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