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关于阳光采购挂网药品延续供应确认工作有关问题的公告
信息来源: 福建省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网 发布时间: 2020年07月09日 所属项目: 2017年福建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
各相关企业:
经省医保局同意,中心于6月22日在省医保局药械采购专栏发布《关于开展阳光采购挂网药品延续供应确认工作的通知》,截止目前尚有部分药品未进行是否延续供应确认(具体涉及企业名单见附件)。请相关企业于7月13日前登录我省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平台进行操作,逾期未操作的药品视同不延续供应。对于未按时登录操作的企业,我中心将按《福建省医疗保障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闽医保〔2020〕50号)《关于印发福建省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药品供应履约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医保办〔2017〕72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阳光采购挂网延续供应未确认药品涉及企业名单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