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相关药品采购工作要求,为便利医疗机构和药品企业的操作,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简称广州平台)拟于4月28日对旧采购模块(药品交易子系统、跨区域采购子系统、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子系统)的采购数据转移至新交易采购子系统。现作出以下调整:
一、药品交易子系统、跨区域采购子系统中仍在生效的药品合同、订单、配送明细和支付单将转移到新交易采购子系统,医疗机构可继续下单采购、收货、验收和药款结算;
二、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子系统中仍在生效的药品合同,合同数据将转移到新交易采购子系统,只供查询用途,医疗机构无法继续下单,需重新在新交易采购子系统签订合同。为保证系统数据转换时间段的药品供应,医疗机构可在系统切换时点前预先下单,做好药品供应预案。
三、药品企业和医疗机构仍可在旧采购模块(药品交易子系统、跨区域采购子系统、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子系统)查询历史已完结的合同、订单、配送明细和支付明细,模块关闭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