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市金东区卫生局的《关于金东区变更一家基本药物统一配送企业的请示》(金东卫〔2012〕62号):金华市金东区进行了基本药物统一配送商考核,浙江江南药都医药有限公司在考核中被末位淘汰,申请变更一家基本药物统一配送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从11月28日至11月30日。
一、取消浙江江南药都医药有限公司金华市金东区基本药物统一配送商资格,并终止其与金华市金东区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药物配送关系。
二、金华英特药业有限公司增补为金华市金东区的基本药物统一配送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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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