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配送企业:
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我省第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第二年续约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现将第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第二年续约三方协议网签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医疗机构核对本机构续约合同数量(附件1),如有出入请及时联系我中心进行核查。
二、电子合同在本通知发出即日起可进行合同发起,具体操作查看电子合同发起和签订操作手册(附件2)。
三、生产企业或配送企业于3月8日前全部发起电子合同签订,3月15日前完成合同签订,合同签订时间是考核《执行集采政策情况》的重要依据之一。
附件:1.第一批次第二年报量(具体到流水号)
2.电子合同发起和签订操作手册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