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山东省接续采购(202112)的公告》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经企业报价、解密、公立医疗机构评估投票等环节,现将山东省接续采购拟中选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至12月18日17:00。
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zbsylbzjzbdjk@zb.shandong.cn)向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提出申诉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据材料(相关材料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逾期不再受理。未提供相应证据材料的,联合采购办公室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33-2188253
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