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5年北京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安排,结合报价上限质疑澄清情况,经核实,现将各申报品种报价上限予以再次公示,并接受企业质疑,具体通知如下:
一、公布时间
2026年1月11日至1月14日开放公布结果。企业可在此期间查看相关信息并进行质疑操作,逾期不再接受质疑。
二、公布方式及质疑
企业可登录北京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进入“带量采购—报价上限公示”功能,查看公示报价上限价格并可对存有异议的价格予以质疑。质疑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省级或省际联盟带量采购文件、中选结果执行文件、官网截图、可查询价格的官方网址或平台登录信息等。
三、报价上限质疑处理情况
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北京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医保办发〔2025〕36号)公布的集采规则,结合专家论证结果,对收到的本次集采产品报价上限的质疑信息进行审核处理形成本次公示信息。对既往已提交过的质疑,我中心已做核实处置,若无更新理由证据各企业本次无需重复提交。
项目期间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010-55528871
系统操作:010-50891616
服务时间:工作日 9:00-11:30,14:00-17:00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