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和《关于开展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医改办〔2017〕7号)、《关于推进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卫发〔2018〕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前期由县卫计局牵头制定了《桐庐县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请各单位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
修改意见请以书面及电子版形式于7月30日(周三)下班前报县卫计局,传真至64626704,电子版报送至QQ邮箱:1067131871@qq.com。逾期未反馈,视作无意见。
联系人:李春,联系电话:64622728,13968014830(674830)。
附件:桐庐县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桐庐县卫计局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