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药机构、有关企业:
按照《关于做好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相关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20〕53号),为做好网上购销合同签订和非中选药品价格调整工作,便于相关企业了解申报非中选药品价格有关规则,熟悉网上购销合同签订操作流程等,定于2020年11月6日上午9:00—10:00召开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有关事宜网上培训会。
相关人员可使用手机搜索下载直播APP“钉钉”,点击右上角“+”扫描以下群直播二维码,加入“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有关事宜培训群”。
注意事项:1、该群仅限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网上购销合同签订和非中选药品价格调整工作有关单位人员加入,直播期间请注意群内秩序,请勿提问或讨论与本次培训无关的问题。
2、本次直播培训采取三群联播的方式进行,各医药机构可在 “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直播群1”、 “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直播群2”进行观看。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