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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武警北京市消防总队2017年度机关药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项目:2017年武警北京市消防总队机关

发布时间:2017-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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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武警北京市消防总队2017年度机关药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 2017年07月04日 所属项目: 2017年武警北京市消防总队机关药品

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消防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警北京市消防总队2017年度机关药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武警北京市消防总队2017年度机关药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706-HXTC-IM118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笑楠、刘京

项目联系电话:010-52837446;010-6398960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消防总队

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号

联系方式:赵警官 010-6616753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笑楠、刘京 电 话:010-52837446;010-6398960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六层62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内容及预算金额:

本项目为武警北京市消防总队2017年度机关药品采购项目,本项目预算金额为60万元。简要技术参数:头孢氨苄片,0.25g*30片等,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2)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8)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GSP认证证书或者GMP认证证书;9)经营、生产二类精神药品和试剂、耗材应该有相应证明;10)如有进口药品,则需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04日 09:30 至 2017年07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6层620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邮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4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4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6层630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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