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上报全军药品网上集中采购配送违约行为的通知》要求,中心对军队医疗机构、药材供应站以及地方配送企业投诉的生产企业不供货品种情况进行了梳理和协调,目前仍有31个品规无法正常供应。为了利于接受社会最广泛的监督,促进公开、公平、公正,依据《2012年全军药品网上集中采购文件》相关规定,现将涉及的生产企业及品种情况通知如下:
1.由于生产企业进行新版GMP认证,生产车间改造或未通过新版GMP认证等原因无法正常供货的,生产企业需书面明确GMP认证截止时间,认证后能否继续履约,由中心组织专家审定是否保留该品种中选资格。具体品种见附件1。
2.生产企业以原辅材料上涨、原材料短缺、代理商改变、公司整合、产品销量过低、产品工艺改变、生产设备维修等理由不履约,将取消该品种的中选资格并列入违约黑名单(该品种将不得在军队系统采购使用,该企业将在今后军队药品集中采购中扣减商业信誉分,下同)。具体品种见附件1。
3.生产企业因停产等理由不履约,将暂停该品种的采购资格。具体品种见附件1。
以上,涉及相关生产企业如有疑义,请于2015年12月 16日17:00之前,递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材料原件至中心。
此外,目前仍有67家生产企业81个品规无任何反馈和响应,现将具体品种及涉及不供货区域告知(见附表2),请涉及相关品种的生产企业尽快与投诉单位沟通,并于2015年12月16日17:00前将沟通后的情况说明传真至全军药材供应保障监管中心,同时邮寄原件。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传真情况说明或说明理由不充分的,全军药材供应保障监管中心将根据相关规定按照违约处理,停止企业品种全军交易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材料递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西路17号,全军药材供应保障监管中心;邮编100071。
咨询热线:010-66949159,010-63843312
传 真 号:010-63848350
附件1:生产企业不能正常供应品种明细表
附件2:生产企业未回复不供货原因品种明细表
附件1:生产企业不能正常供应品种明细表;附件2:生产企业未回复不供货原因品种明细表.rar
全军药材供应保障监管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