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快我省医疗保障信息化平台建设,向广大平台用户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医保服务,现就维护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和国家医保编码通知如下:
一、单位范围
所有纳入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的药品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以及医疗机构。
二、工作内容
1.在“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维护各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网址:www.jxyycg.cn)。
2.药品医用耗材生产企业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用耗材医保编码标准。
(详见2021年1月29日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用耗材医保编码标准工作的通知》)
三、操作方法
(一)药品
1.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登录“药品议价采购系统”,进入“基础数据库管理”-“企业信息维护”,点击“保存”-“提交”,系统右上角企业信息为“待审核”,即完成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维护操作。
2.医疗机构。登录“药品议价采购系统”,进入“基础数据库管理”-“医疗机构信息维护”,维护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点击“保存”。
(二)医用耗材
1.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登录“医用耗材挂网交易系统”进入“基础管理”-“企业信息上报”-“企业基本信息维护”,维护社会信用代码,点击“保存”-“上报”,系统右上角企业信息为“待审核”,即完成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维护操作。
2.医疗机构。登录“医用耗材挂网交易系统”,进入“基础管理”-“医院信息维护”,维护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点击“保存”。
四、时间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于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和国家医保编码维护工作。
若维护不及时或不准确,将直接影响平台后续网上采购和医保支付等工作。
五、联系方式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91-88150577,86205758
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