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医保发〔2023〕5号)文件要求,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简称“广州平台”)准备开展2022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挂网采购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药品范围
属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中的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详见附件)
二、信息维护说明
(一)请附件中协议期内的国家谈判药品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含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于2023年2月10日24时前,尽快通过广州平台的“药品基础库”填报药品基础信息(已填报的无需重新填报),企业可参照广州平台发布的操作指引进行操作:https://gpo.gzggzy.cn/webPortal/detail.html?infoId=5453&CatalogId=5,并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附件。
(二)协议期内的国家谈判药品按谈判确定的医保支付标准直接挂网采购。
三、其他事项
广州平台不接受现场递交纸质材料,请按要求在网上提交材料。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