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管理,保障疫苗安全有序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及相关管理规定,结合上一年度疫苗使用情况、安全监测数据与供应保障评估结果,本单位已于2025年1月16日完成相关遴选工作。经研究决定,对部分非免疫规划疫苗将继续沿用上一年度遴选结果,期限为三年(2025年—2027年),现予以公示。
继续沿用非免疫规划疫苗目录
其它说明:
1.本次公示仅针对决定“继续沿用”的疫苗品种,新纳入或需重新遴选的疫苗品种将另行组织遴选并公示。
2.在沿用期间,若出现国家政策调整、疫苗质量安全问题、企业供应保障不力或其他不可抗力情况,我单位有权根据相关规定调整或终止沿用决定。
3.如有疑议,请拨打奎屯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免疫规划科电话:0992-3245133 。
公示时间:2026年1月7日-2026年1月14日
以上表公示为准,特此公示!
奎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奎屯市卫生监督所)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