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企业及供货商:
根据我院临床诊疗实际需求,医院拟于近日接收新药资料,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 本次遴选新药药品品种
二、本次新药申报原则:
1.属于“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药品招采管理子系统(https://ggfw.scyb.org.cn/hsa-local-prod/web/hallEnter/#/Index)挂网品种。
2.集采药品、国家谈判药品优先。
三、 各申报单位递交资料如下(所有复印件加盖配送企业鲜章):
1.新药品规申请表(附件1)
2.药品生产企业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纯进口药品提供全国总代理相关资质,如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且须清晰并盖公章)。
3.药品注册批件(复印件,须清晰并盖生产企业鲜章,进口药品加盖全国总代理商鲜章。药品注册证过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再注册批件,有变更事宜需提交药品补充申请批件)。
4.“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药品招采管理子系统挂网及参考价页面和配送确认界面截图(含截图日期)。
5.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NMPA)批准的法定药品说明书、外包装。
6.省(市)级或入关口岸药检所药品质量检验报告书。
7.廉洁准入承诺书(附件2)。
8.质量保证承诺书(附件3)。
9.新药申报承诺书(附件4)。
10.厂家委托申明书(注明独家委托配送商以及两票制情况)(附件5)。
四、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按照附件顺序排列,统一用A4纸备齐,加盖单位鲜章,用档案袋密封并于密封处加盖骑缝章, 密封袋外写明品种目录中的编号和通用名,否则一律按照“无效资料”处理。
五、申报资料接受时间及方式: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8日;每天接收时间为8:00-12:00、13:00-17:00;过期不再收取资料,且不接受邮寄送达。
六、收集地点:都江堰市妇幼保健院药剂科。
联系方式:
董老师:13568928804
吴老师:13699064258
七、其他要求:
1.各药品生产厂(商)不得违规与临床科室及医生联系,违者将取消该品规的申报资格。
2.所有申报资料填写不全或填写错误者,不接受更正,视为无效申报。
八、以上内容解释权归都江堰市妇幼保健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所有。
特此通知,敬请配合!
都江堰市妇幼保健院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2025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