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申报药品数据库的通知 信息来源: 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15年03月24日 所属项目: 2014年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基药项目 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我省药品带量采购的有关文件精神,为满足各采购联合体遴选药品目录的需要,实现药品网上交易信息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我中心现启动快速申报药品信息的工作。为更好地为药品企业服务,我中心简化流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未在我中心药品数据库的产品,由生产企业授权人现场递交产品资料至我中心,并在数据库申报平台维护产品信息,自动获取产品流水号。已在数据库申报平台添加过的产品无需重复添加。 二、如药品数据库无对应的产品目录,请统一在“企业提问”栏目申请要求新增目录。 三、未在我中心领取过用户名的生产企业,除递交产品资料外,还须提供企业资料。
2015年3月24日
提醒: 1.建议生产企业首先自行检查产品是否已经添加,曾经申报过的产品切勿重复申报。 2.部分需要添加包装的产品,生产企业可登陆平台,在原产品后点击“添加不同包装”进行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