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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训练基地选取广告制品、药品及医疗器械、办公用品供应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项目:2018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

发布时间:2018-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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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训练基地选取广告制品、药品及医疗器械、办公用品供应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 2018年11月08日 所属项目: 2018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选取广告制品、...

吉林省鑫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训练基地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训练基地选取广告制品、药品及医疗器械、办公用品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训练基地选取广告制品、药品及医疗器械、办公用品供应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LXRZB2018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子琪、肖银浩

项目联系电话:18604311011、1375606131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训练基地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崔家营子

联系方式:徐子琪、肖银浩18604311011、137560613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鑫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张工0431-88785426、0431-88785412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建设街1568号万易创业大厦6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训练基地选取广告制品、药品及医疗器械、办公用品供应商采购项目

2.2标段划分:

一标段:选取广告制品供应商;采购预算:5万元;招标项目编号:JLXRZB2018001-1。

二标段:选取药品及医疗器械供应商;采购预算:6万元;招标项目编号:JLXRZB2018001-2。

三标段:选取办公用品供应商;采购预算:10万元;招标项目编号:JLXRZB2018001-3。

2.3招标内容: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4交货地点:基地营区或自取。

2.5服务期:自与甲方签订合同起1年。

2.6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及开户许可证,其中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须提供本企近三年内(2015年-2017年)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4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3个标段不允许兼投,每个投标企业只允许报名一个标段。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08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1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建设街1568号万易创业大厦603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8日至2018年1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吉林省鑫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建设街1568号万易创业大厦603室)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8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8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建设街1568号万易创业大厦6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训练基地选取广告制品、药品及医疗器械、办公用品供应商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JLXRZB2018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训练基地选取广告制品、药品及医疗器械、办公用品供应商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训练基地,资金来源为内部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训练基地选取广告制品、药品及医疗器械、办公用品供应商采购项目

2.2标段划分:

一标段:选取广告制品供应商;采购预算:5万元;招标项目编号:JLXRZB2018001-1。

二标段:选取药品及医疗器械供应商;采购预算:6万元;招标项目编号:JLXRZB2018001-2。

三标段:选取办公用品供应商;采购预算:10万元;招标项目编号:JLXRZB2018001-3。

2.3招标内容: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4交货地点:基地营区或自取。

2.5服务期:自与甲方签订合同起1年。

2.6质量标准:合格。

三.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及开户许可证,其中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须提供本企近三年内(2015年-2017年)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4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3个标段不允许兼投,每个投标企业只允许报名一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8日至2018年1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吉林省鑫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建设街1568号万易创业大厦603室)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本企近三年内(2015年-2017年)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有效的销售合同);

(4)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5)二标段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28日下午13:30,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建设街1568号万易创业大厦6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各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各标段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投标公告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训练基地

联 系 人:徐子琪、肖银浩

联系电话:18604311011、1375606131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鑫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建设街1568号万易创业大厦603室

联 系 人:刘工、张工

联系电话:0431-88785426、0431-88785412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及开户许可证,其中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须提供本企近三年内(2015年-2017年)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4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3个标段不允许兼投,每个投标企业只允许报名一个标段。

附件 招标公告【训练基地采购】.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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