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和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36种谈判药品集中采购的通知》(国卫办药政函〔2017〕856号),现就谈判药品挂网采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已挂网采购品种价格调整
自2017年10月1日起,36种国家谈判药品按规定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已在我省药械采购平台挂网采购且企业信息不需要变更的,省采购中心直接对采购价进行调整。
二.未挂网品种申报
(一)申报范围
申报目录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未在我省药械采购平台挂网采购或者企业信息需要变更的,由生产企业进行申报。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在国内不设总代理的,只接受一家一级代理商的报名,此一级代理商代理的区域,须覆盖山西省辖区范围)视同生产企业。
2.领取用户名密码。凡无法正常登陆药品分类采购平台的生产(经营)企业均可以领取平台用户名及密码。
领取用户名和密码需携带资料: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领取用户名法人授权书》(见附件2)原件(加盖企业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企业申报并提交增补药品资质证明材料和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1)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3)。
(2)申报药品汇总表
(3)国产药品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
进口药品由国内总代理或一级代理提供合法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或一级代理协议书(清晰复印件)。
(4)产品的生产批件复印件、进口和港澳台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复印件。
(5)产品说明书原件。
4.申报时间:2017年9月18日至22日
附件: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7号泰瑞国际商务酒店十层1020室
联系人:张忠宏
联系电话:0351-3580669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