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续约(以下简称“试点扩围续约”)工作安排,现开展已在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挂网交易的试点扩围续约非中选药品联动后价格确认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动药品范围
在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模块已挂网药品中与试点扩围续约中选药品同通用名、同剂型且需进行价格联动的非中选药品。
二、价格联动原则
与试点扩围续约中选药品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的非中选药品,按照规定取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深圳GPO平台三个平台最低采购价作为其采购价格,实施全省价格联动。不接受联动价格将视为不同意价格联动,相关产品将撤销在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挂网。
与试点扩围续约中选药品同通用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非中选药品,按企业自愿原则执行价格联动。不接受联动价格或逾期未操作的将按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原挂网价格执行。
三、联动价格确认
请各有关单位请在2020年12月28日17时前登录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进入“分类采购”子系统“信息公示及公布”模块进行联动价格确认工作。
与试点扩围续约中选药品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的非中选药品,如同意确认将挂网价格调整为联动价格的,请点击“确认”,不同意的请点击“放弃”。逾期未操作的将视为同意价格联动,相关产品将按联动价格进行挂网;不接受联动价格的相关产品将撤销在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挂网。
四、其他事项
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不接受现场递交纸质申(投)诉材料,请按要求在网上提交材料。
联系电话:020-28866464(业务咨询)
020-28866470(技术支持)
特此通知。
附件:试点扩围续约非中选药品信息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