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药品供应商:
我院拟对2019年度药学部讨论通过的新药(第二批)进行市场公开市场询价,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新药(第二批)询价项目
二、项目要求:
1、药品名称及规格:见附表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询价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其配送、管理、物流能力足以保障该药品的供应;
2、所报药品必须在《四川药械采购监管》平台挂网并且符合“两票制”相关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只允许一个子公司或分公司参加报价。
四、报价要求
1、报价人对本次询价药品进行相应品规单独报价。所报价格应包括货物成本、运输、人工、检测、培训、利润、税金等不可预见措施所有费用。
2、所报药品必须在《四川药械采购监管》上挂网并且符合“两票制”相关规定,且报价供应商须提供生产企业出具的配送广元市中心医院的产品授权委托书;
3、所报药品必须在《四川药械采购监管》上属于挂网品种,报价不高于挂网限价;
4、均以人民币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五、商务要求
1、报价人提供的药品质量必须符合已颁布的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款,所提供相关资质证件必须齐全、有效;
2、报价人应保证其提供所用资料真实可信,并承担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3、报价响应文件均使用中文,如文件中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资料后面。
六、报价供应商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第三条中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2、报价公司代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3、法人代表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报价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以上材料除要求提供原件的以外,其他资质可提供加盖报价公司鲜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文件袋密封,密封文件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地址。并在密封处加盖报价公司鲜章。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5日17:00(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必须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询价地点:广元市利州区蜀门北路一段45号(原凤凰酒店)三楼物资采供科304室。
九、本次询价在广元市中心医院官网、医院药品配送商群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元市中心医院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井巷子16号
联 系 人:徐老师 赵老师
联系电话:0839-3220731
监督电话:0839-3231020(院纪委)0839-3222256(院办)
附件2-广元市中心医院药品报价一览表.docx
附表1-广元市中心医院2019年度新药(第二批)清单.docx
广元市中心医院物资采供科
2020年5月21日